重庆研究生考试:广东: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计分科目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体育方案》)和《广东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方案》(以下简称《美育方案》)重庆研究生考试,要求各地开齐开足体育课、美育课,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计分科目。

《体育方案》

保证学生每天校内、校外体育锻炼各1小时

《体育方案》要求,到2022年,全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超过50%;到2025年,全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超过55%;到2035年重庆研究生考试,全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保持60%以上。

在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方面,《体育方案》要求要推动各地级以上市中小学校试行小学每天1节体育课、初中每周4-5节体育课、高中阶段每周3-5节体育课。逐步实现高校所有阶段开设体育课程。

在课外体育锻炼方面,《体育方案》要求,中小学校每天安排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课间安排适量室外活动和放松,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安排不少于40分钟的课外体育锻炼。中小学校适量布置体育课外作业,保证学生每天校内、校外体育锻炼各1小时。

《体育方案》还提出要深化体教融合,改革高水平运动员注册制度,建立教育和体育系统高水平赛事互认机制重庆研究生考试,培养、储备和输送高水平、高素质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加强学校运动队教练员培养,大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

在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上重庆研究生考试,《体育方案》指出,广泛开展学校传统体育竞赛活动,推广游泳、武术、龙舟、舞龙舞狮、毽球等体育项目。大力普及学生游泳教育,创造条件在小学开展游泳教育教学。

在配齐配强体育教师上,《体育方案》提出实施学校体育师资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按要求配齐配强体育教师。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学校提供体育教学服务,聘用符合条件的教练员、退役运动员、具有体育特长的退役军人等专业人才为专(兼)职体育教师或教练(研)员。

《体育方案》提出,实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场地设施新建改扩建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校区)和新建学校建设体育场馆和游泳池。

重庆研究生考试

《体育方案》还提出,要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方法。推动实行“素质评价+统一考试”体育中考模式,逐步提高中考体育分值权重。高中实施体育学业水平考试,采用“素质评价+考试”模式,测评成绩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高校要将素质评价结果计入学分。

《美育方案》

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计分科目

《美育方案》提出,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涵盖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课程。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在开好现有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开设舞蹈、戏剧、影视等课程。

义务教育阶段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和审美格调,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

在加强教材体系建设上,《美育方案》提出,加强大中小学美育教材一体化建设。严格教材审查,鼓励开发能够充分体现地域性、创新性、实践性特点的美育教材。

《美育方案》要求,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将艺术课程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必修课。高等教育阶段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将美学与艺术学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拓宽课程领域,丰富课程内容,探索形成具有岭南文化特色的美育课程。

在评价改革方面,《美育方案》提出,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全面实施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依据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促进客观公正评价,建立信息化测评系统,创新测评方法。创新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评价,推进学生参与社团活动、艺术展演等计入公共艺术课程成绩,鼓励跨校选修公共艺术课程并实施学分互认。

《美育方案》还提出,要加强艺术类一流专业建设,重点培育2至3个艺术类学科。

此外,《美育方案》提出,要配齐中小学美育教师。建设美育名师工作室,培养一批美育骨干教师。加大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力度,未配齐的地区应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重点解决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美育教师数量不足、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

在场馆方面,《美育方案》明确,要配足配好美育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所需场地器材设备。把农村学校美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小规模学校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配备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中小学校美育场馆与周边学校、社区共用共享。加强高校美育场馆建设,鼓励高校自建或与地方共建共享剧院、音乐厅、美术馆、博物馆等艺术场馆。